国际贸易 进出口贸易 trade
出口收汇信用单证舱单申报报关程序出口收汇贸易政策进出口规定进出口程序参考资料外贸合同出口退税批发市场
国际贸易
注册香港公司
设为首页
添加收藏
联系我们
首 页国际采购贸易供求产品展示企业金库新闻资讯投资招商国际展览贸易商机公司注册
香港的贸易政策
贸易报关手续
进出口贸易常用文件
香港的进出口管制规定
常用贸易词语及简称
香港的纺织品管制政策
常用的付款方法
展览货品进出口安排
基本进出口程序
商品说明及标签
贸易销售合约
贸易事宜参考资料指南
产地来源证有关文件
进出口贸易常用文件
港口与海港
港口统计资料
香港船务指南(英文)
抵港、离港船只(英文)
港口运作程序(英文)
香港港口扣留船只名单
内地进口规定
美国进口规定
欧盟进口规定
澳洲进口规定
日本进口规定
加拿大进口规定
南非进口规定
墨西哥进口规定
巴西进口规定
俄罗斯进口规定
波兰进口规定
阿根廷进口规定
 ATA单证册业务介绍
 ATA单证册申办程序
 ATA单证册使用说明
 ATA单证册操作指南
 加工贸易业务介绍
 出口收汇业务介绍
 出口收汇填写规范
 舱单申报业务介绍
 舱单申报填写规范
 报关单申报业务介绍
 海关申报操作指南
 报关单业务填写规范
 公路口岸系统业务简介
 公路口岸系统操作手册
进出口通关征免性质
进出口通关贸易方式
进出口国别地区代码表
监管证件名称代码表
国际币制代码表
香港機場實時飛機班次
知识产权署商标检索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国家进出口规范 > 公路口岸系统操作手册
公路口岸系统操作手册
  加工贸易企业在使用本系统前,请持IC卡登录电子口岸网站,在系统主页面的"本地软件更新",下载"公用部分"的"参数库"至C:\localdb;然后进入"公路口岸"系统,在"脱机版下载"页面下载脱机版至C:\localdb,安装,并按照系统提示配置数据库。

  一 清单预录入

  清单预录入为脱机版录入,企业在进行清单预录入之前,必须首先登录系统联机版,下载手册、帐册(详情请参阅"数据交换")。

  脱机版提供两个录入界面,即进口清单和出口清单,并设置了清单查询功能。

  暂存:企业录入数据完成后,点击"暂存",系统自动生成"清单暂存号",并保存数据到本地数据库;

  新增:点击"新增",则产生新的页面供录入数据;

  导入:点击"导入",则平文件(详情见下)中的数据导入到本地数据库,系统自动生产暂存号。)

  用户要修改、删除清单信息,请到清单查询界面中,调出要修改的清单,直接进行操作。

  另存:点击,则系统生成一张与当前清单数据一致的清单。

  保存:修改清单数据后,点击"保存",则系统对修改做保存。

  删除:点击,则删除整张清单的信息。

  返回:点击,则系统返回到查询结果列表界面。


  二 平文件导入

  企业用户可以使用自己原有的系统进行清单的录入,然后按照电子口岸提供的文件格式将数据导出到一个特定的文件(C:\temp\pre_bill.txt)中。

  此时,用户需要进入到脱机版预录入系统,在进、出口清单录入界面中,点击"导入",则数据就从用户自有系统导入到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中,系统自动反给暂存号。用户可以到"清单查询"界面中,进行对这些数据的查询。

  此功能使用于联网加工企业。

  三 数据交换

  数据交换为联机版功能,使用人:加工贸易企业。

  用户进入到公路口岸系统后,点击数据交换,出现两个子模块:手册下载、清单申报。

  手册下载:用户输入手册、帐册编号,系统会自动进行用户企业代码与手册帐册编号的校验,使得每个企业只能下载自己的手册帐册数据。

  清单申报:界面显示所有企业录入、尚未申报的清单,点击申报,则系统一次申报所有的清单;用户也可点击清单暂存号,在清单信息界面中点击申报,实现对单票数据的申报。

  申报成功后,电子口岸马上会给出回执,配给每一条清单一个"清单编号";此时,电子口岸将清单传到海关,海关审核过后,才是最终的审结。用户可以在"回执查询"中,查询到海关的审核信息(详情见回执查询)。

  四 货运委托

  货运委托为联机版功能,使用人:加工贸易企业。

  进入到货运委托界面,用户可以看到所有海关已经审结通过的清单。

  申报:用户输入"承运企业编号"(该承运企业必须在海关备案),系统自动反填企业名称,然后选定清单编号,点击"申报",则报送数据到电子口岸,口岸对数据进行逻辑校验。

  新增:点击,则系统刷新页面,给出空白表头,供用户再次申报。

  注:清单海关审结通过后,有效期为5日,5日内不对清单进行委托,则清单自动作废。

  五 取消委托

  取消委托为联机版功能,使用人:加工贸易企业。

  企业进入取消委托界面,可看到所有已经申报货运委托成功、而承运企业尚未对清单进行承运确认的清单。

  企业选定清单,点击"取消委托",则电子口岸执行操作,将清单撤回到货运委托界面,待重新委托。

  六 承运确认

  承运确认为联机版功能,使用人:承运企业。

  承运企业必须是经海关备案的企业,持IC卡登录电子口岸,系统自动读取卡的信息。

  申报:进入"承运确认",界面显示不同加工贸易企业委托给自己的所有清单。企业根据清单(可执行翻页、查询的功能)信息安排运输工具,该运输工具也必须经海关备案。企业通过运输工具的海关编号调出车辆的相关信息,并指定托架、集装箱;然后选定清单,点击申报,将数据上传到数据中心,口岸对数据进行校验通过后,发往海关,海关进行二次校验,回执给企业审核结果。企业可以在"回执查询"中的"运输企业"查询到相关的回执信息。

  注:企业对一辆运输工具进行了承运确认后,在捆绑关系解除之前不能再次对该车辆进行捆绑。捆绑关系解除的途径:车辆过境,海关自动解除;承运企业申请解除,海关同意解除(见"解除捆绑")。

  注:货运委托有效期为5日,5日内不对委托进行确认,则委托关系自动作废。

  新增:点击,则系统刷新页面,给出空白表头,供用户再次申报。

  七 解除捆绑

  解除捆绑为联机版功能,使用人:承运企业。

  承运人预对已经申报的"承运确认"进行捆绑关系的解除,可在此进行。

  通过运输工具编号、承运统一编号或清单编号调出数据,点击"解除捆绑",则电子口岸将用户的请求发到海关,海关审核同意解除捆绑,会反给用户相关的回执信息。

  八 回执查询

  回执查询为联机版功能,使用人:承运企业、加工企业。

  承运企业、加工企业可在各自相应的界面中分别对运输工具、清单状态进行查询。

  选定要查询的状态,或指定运输工具编号、清单编号,点击"开始查找",则系统会给出相应的结果界面或提示。

  九 业务统计

  业务统计为联机版功能,使用人:承运企业、加工企业。

  承运企业、加工企业可在各自相应的界面中针对一定时间内所进行的业务量以及业务类型实现统计。

  选定要进行统计的年份、月份,点击"确定",则系统给出此时间内该企业的业务统计数据。